《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第九条提出了深化“引企入教”改革的系列措施,推行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培养模式,鼓励企业依托或联合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设立产业学院或创新基地、实践基地;第十条提出了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健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的相关要求。鼓励企业与学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鼓励依托行业或区域性实训基地,带动中小微企业参与校企合作。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提出要建设300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要求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带动各级政府、企业和职业院校建设一批资源共享,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积极吸引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探索创新实训基地运营模式。提高实训基地规划、管理水平,为社会公众、职业院校在校生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企业提升人力资源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生产性实训”在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首次提出,要求使学生通过生产性实训获得真实的岗位体验和技能。其真实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实训环境的真实性和教学项目的真实性。